原告张某告诉淄博市博山区人民,被告是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原告是游戏的注册玩家,注册多个游戏账号,参与游戏,接受被告企业的网络服务。2021年11月,被告以“关闭应用第三方程序”(最早提醒为“数据异常”)为由关闭了原告的19个游戏账户。原告多次通过网上和线下客服投诉失败。被告的持续关闭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1。命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游戏账户充值46296元,赔偿原告在游戏账户中的虚拟财产价值38652.3元;2。命令被告减少1万元;3。命令被告在游戏官方网站和官方论坛上宣布并道歉。
被告的一家科技公司辩称,原告在被告的游戏中注册了大量的游戏账户,并出售了账户和虚拟财产来盈利,这严重违反了双方签署的用户协议。根据用户协议,原告不能注册超过6个账户,即同一IP地址登录同一游戏角色或账户超过6个,原告行为违反用户协议要求,严重破坏被告游戏产品生态,被告停止账户处罚符合客户协议,不承担侵权责任。淄博市博山区人民经审理发现,原告是网络游戏的注册玩家,被告是网络游戏的运营商。淄博市博山区人民经审理发现,原告是网络游戏的注册玩家,被告是网络游戏的运营商。原告在注册账号游戏账号时,将首先阅读并同意服务条款、《用户协议》、《玩家守则》等协议。“如果客户在接受网络服务时执行不正当行为,网络公司有权停止为客户提供服务。”不当行为的具体情况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规定或者网络事先明确通知的,严禁停止服务,否则网络不能停止为客户提供服务。“为了维护游戏的公平性,所有客户都不能通过同时登录多个游戏账号等异常方式获得游戏中的虚拟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货币),以下方法被视为以异常方式获取游戏中的虚拟商品:..所有客户登录同一游戏的角色/账户超过6个(含6个)……”原告在被告注册的游戏账户中有19个,包括以异常方式获取游戏虚拟道具、向其他玩家销售数字货币和道具。2021年11月,被告关闭了原告在网络游戏中注册的19个游戏账号(通行证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