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6
原创 严婷&陈皓磊 家与家法律事务所
李先生和他的妻子在上海工作,收入一般。
有一天,他突然发现了
自己账户上的20万元洗劫一空,
这是她和妻子近年来所有的积蓄,
找了很久才发现问题出在原因上。

儿子小赵身上。
小赵是初中生,放假期间接触了一个直播平台,用李先生的手机看直播。据李先生回忆,通常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孩子,没有逃避,所以孩子可能会在这个时候写下交易密码。短短两个月的暑假,小赵给女主播奖励了几十笔总共20万元左右的账款。得知此事后,李先生联系了直播平台,要求他退还奖励。平台的回应需要确认客户是否真的是未成年人,如果真的是退款账户。但证实儿子当时必须有证据,只有证据健全才能退款,没有证据的李先生只能承担后果。

同样,16岁的女孩小梅在留学期间奖励了许多男主播,总共花费了30万或40万元。母亲知道后,以女儿的名义要求退款,但也因缺乏证据而败诉。因为小美想用母亲的身份信息申请直播平台,擅自交易。这不是母亲自己做的,但母亲无法取出孩子擅自使用身份的证据,因此被判败诉。
事实上,根据《民法典》和《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开展与年龄和智商相匹配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必须由监护人代表或许可。网络游戏客户需要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并上传相关基本信息。
在上述情况下,两名未成年人都限制了他们的民事行为能力,费用明显超出了他们的思维能力,因此他们无权惩罚这种行为。如果父母允许或承认这种行为,这种行为是有用的,反之亦然。显然,两个未成年人的奖励行为是无效的。但话说回来,虽然无效,但也要确认奖励主体是未成年人,这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但可以从手机所有权、基本信息、IP地址等方面进行综合调查。

未成年人奖励权利保护的关键问题是确认奖励的人确实是未成年人,而不是父母本人。毕竟,也有可能在父母奖励后后悔,但以孩子的名义要求退款。作为父母,退款后很难维权。最好提前正确引导他们,不要完全把自己应有的监管责任推给企业和社会。
作者今天的文章


严婷
家与家律所 副主任律师
徐汇区婚调委人民调解员

擅长离婚、监护权、婚姻财产维护、家庭分析等

陈皓磊
家与家律所 专职律师
参加徐汇区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的各种党组织活动
擅长离婚、分家析产、遗嘱继承等
原标题:“未成年人很难奖励和维权,维权不如事先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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